对于印尼达瑞铅锌矿项目运输招标(NFCEPS-ZBCG-2019-CGWLZX-002)招标事宜,现做出以下澄清:
一、由于发运工作调整对标段一中的启运港做出调整,投标人只需要对启运港:上海港;启运港:天津港进行报价;
二、对标段一中详细报价散货部分进行细分,散货报价须分普货(货物重量40吨以内),超限货物(货物重量40吨-60吨)进行报价;
三、标段二:清关部分,价格构成应包括卸货港一切港口费用,包括不限于卸船费、港杂费、堆存费以及清关代理费等,散货报价以计费吨报价,集装箱分20尺箱,40尺箱进行报价;价格构成明细须体现在投标文件A2-1中;
四、对于投标文件A1开标一览表说明1中提及合同附件4-11的费用及报价,投标人自行制作报价文件,文件标号为A2-2;
以上澄清作为本次招标的有效组成部分,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上述修改做出实质响应。请投标人收到本澄清后,签署下面回执,发至
联系人:周隆
日期:2019-4-14
回函
回执至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:我投标人公司已收到印尼达瑞铅锌矿项目《招标标文件澄清》,清楚理解澄清内容并积极响应澄清中所提事项。
此据!
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:
日期: